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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街头演员因行贿政府部门保安被判刑半年

2012年11月06日 15: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街头表演者去年在屯门公园,向一名外判保安人员提供现金贿款,以求包庇其在公园内使用不符规定的大型扬声器进行表演,早前被香港廉政署拘控,昨(5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入狱6个月。

  案情透露,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于案发时聘任亚洲风险(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为屯门公园提供巡逻服务及执行噪音及人群控制措施。

  去年11月20日下午,有关方面接获一宗涉及公园湖尾区的噪音滋扰投诉,而该区并非公园内的指定表演区。“亚洲风险”的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告及其相关人士使用不符规定的大型扬声器接驳他们弹奏的乐器,而活动的噪音水平超出法定限制的65分贝。

  其中一名“亚洲风险”人员劝喻被告将音量调低,65岁被告江发熙遂向该名人员提供一些钞票。虽然该人员拒绝接受,但江发熙继续将钞票交给该人员。

  “亚洲风险”遂报警求助,警方其后在被告身上检获6张100元钞票。另外一名“亚洲风险”人员亦目睹事发经过。康文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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