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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佣居留权案终审上诉开庭 聆讯将持续三天

2013年02月26日 1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香港2月26日电(记者 梁今)香港特区终审法院26日开庭审理外籍家庭佣工居留权案上诉,法院将裁定香港入境条例与《基本法》是否有抵触幷应作无效。聆讯将持续三天。

  由于香港特区律政司此前表明希望透过“释法”程序来一幷解决“双非”儿童居留权问题,一家民间组织为一名“双非”儿童申请加入聆讯,希望获准在聆讯中陈述观点。

  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26日开庭时驳回了此申请。法官认为不需要加入“双非”儿童代表来陈述他们的法律观点。

  马道立说,这宗案件的终审结果不光对双非儿童有影响,他认为现有的资料足以审理此案。五名主审法官退庭商议后,在不足10分钟就决定拒绝有关申请。

  在当日早上开庭前,终审法院门外就排了长长的人龙,传媒和公众人士分成两条队。法院安排了约70个公众旁听席。

  案情指,两名上诉人均为菲律宾国民,分别自1986年及1985年在香港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两人皆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但他们幷非中国籍的人。

  根据香港《基本法》,香港永久居民包括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幷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但香港入境条例列明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而留在香港不得被视为通常居于香港。

  香港高等法院2011年9月30日裁决,宣布入境条例与香港《基本法》有抵触及违宪幷作无效。但上诉法庭在2012年3月28日推翻了原讼法庭的判决,裁定《基本法》暗喻地赋予权力于立法机构,把他们合理地认为幷非以香港作为通常居所的人摒除于《基本法》有关“通常居于香港”的范围之外。因此,港府基于入境条例拒绝把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授与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的人士是合宪的,与《基本法》亦没有抵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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