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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在澳门消费被侵权 可在中山维权

2013年03月06日 15:2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山市民在澳门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者消费过程中权利被侵害,今后可以直接在中山本地的消委会投诉,无须再亲自前往澳门投诉维权。

  记者昨天获悉,在今年的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委会将在全民健身广场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届时,中山将与澳门消委会共同签署《消费维权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双方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建设、异地消费纠纷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教育、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流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共建中山、澳门两地优质消费生活圈。

  此外,在当天的活动中,全市有关行政职能部门、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将进行现场展示、咨询和宣传等活动,有需要投诉咨询的市民,可到现场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记者刘竞宇、黄庭辉)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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