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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速递)全国人大香港代表献策反腐倡廉

2013年03月06日 15: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陈小愿)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6日在人民大会堂香港厅召开全体会议,多位代表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针对如何进行反腐倡廉等问题提出多项建议。

  香港太平绅士蔡素玉代表认为,反腐工作可以从制度上下功夫,“不要制造机会让政府官员和企业对上口”。

  她举例说,现在每个企业的法人都要亲自到税务局去拜访该企业的评税员,那就制造了贿赂的机会。在国外,企业从来不知道谁是自己企业的评税员。就好像一个人到酒楼吃饭,大家看不到厨师,都是按规矩办事。但是如果所有食客都必需要到厨房,认识工作人员,就会造成你给的小费多,他们就给你好一点的料,大一点的份的问题出现。

  “这些小细节经常是制造贿赂的温床,只要改变做法,就可以减少很大部份的腐败现象。”

  此外,蔡素玉还表示,反腐倡廉工作要持续进行。“这不是三年、五年而是很长久的工作,要持续到腐败不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为止。”

  香港新民党常务副主席田北辰代表则认为,反腐倡廉要求完善司法制度,要顺应国际发展趋势,在程序上借鉴国外的法院,下级法院遵从上级法院在同类案件的审判,提高法院判决的科学性。在不断完善审判制度时,还要强化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和规范的体制。

  前香港廉政专员罗范椒芬代表也很关注反腐问题。她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很大的系统工程,是需要全社会都参与的。制度建设要求公权力要得到制约,行使公权力要在阳光下进行,得到社会的监督。她就此提出四点建议:

  ——整合和完善多年来中央发出的行政指令,包括规章、办法、守则、纲要等等,制定单行的反贪污渎职法;

  ——强化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规定官员应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质询,而人大要审批监督财政开支,尤其是一些庞大的开支项目;

  ——加大力度惩处贪污受贿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防微杜渐;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阳光反腐,公开的信息要清晰,要细化,让市民看得懂。若市民申请公开被拒绝,应当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要受理,并裁决有关信息是否属于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当天的会上,香港代表们还针对食品安全、教育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诸多建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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