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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TVB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维持无罪裁决

2013年03月07日 1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陈志云(资料图)。  

  中新网3月7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TVB前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的涉嫌收受利益案,发还区院重审后,7日维持陈志云无罪的裁决。

  法官指出,陈志云(53岁)收钱出席奥海城活动,有合理辩解,裁定两名被告收受利益罪名不成立,撤销所有控罪。

  现为商台行政总裁的陈志云任职无线电视总经理期间,涉嫌收取11.2万元港币,作为出席2009年奥海城除夕倒数活动中“志云饭局”环节的报酬。陈志云及其前助理丛培昆(30岁)后来洗脱罪名,律政司不服,再提上诉。上诉庭下令案件发还区院重审,就陈“秘捞”是否有合理辩解作裁决。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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