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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一签多行将调整 水客受罚两次将被限制签注

2013年08月16日 15:5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3类旅客将被限制签注

  ◎因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2次以上(含2次)的旅客

  ◎因走私被判处刑罚的旅客

  ◎在海关监管区抗拒或阻碍海关执法,被公安部门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因妨

  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

  南方日报讯 (记者/雷辉 通讯员/张其明 实习生/万晓华)万名“水货客”每天频繁往返于深港之间,给香港铁路沿线居民工作生活带来一定影响。昨日,笔者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为打击“水货客”,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密集联合调研磋商,拟将在坚持“一签多行”基本政策的前提下,在技术层面对“一签多行”作适度调整,因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2次以上(含2次)的旅客将被限制签注。

  现状▶▶万名“水客”往返深港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郑程、容冰分别提交提案,建议打击行走在深圳与香港之间的“水货客”。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水货客”共约10000人左右,他们每天频繁往返于深圳与香港之间,造成不良影响。

  建议▶▶设“口岸超市”?不妥

  为杜绝“水货客”,容冰建议在罗湖、皇岗、福田等口岸附近设立“口岸超市”,提供与香港超市大致相同的货品种类及价格,只限往返上述口岸的旅客购置。

  对此,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答复称,目前深圳关区各旅检口岸均设有免税店,但店中所售商品价格除香烟、酒类之外,相比香港市面价格而言并无价格优势,且品种较为单一,可供内地旅客选择的余地较小。

  另据实地调查,现有这些免税店铺面较为狭窄,若再陈设其他商品,似已无容纳的场地。如要在罗湖、皇岗、福田等口岸另设免税店性质的“口岸超市”,则又受到选址和审批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此外,从安全角度考虑,旅检口岸每日过境人流庞大,若再开辟“口岸超市”,也恐造成新的堵塞。

  对策▶▶

  “一签多行”将作适度调整

  郑程说,内地海关曾统计,在每日多次往返两地的旅客中,高达95%是水货客。因此粤港要连手研究把内地居民的“一签多行”签证改为“一日一行”的可行性,至于真正有需要一日多次往返内地的人士,则可另外申请。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答复称,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密集联合调研磋商,拟将在坚持“一签多行”基本政策的前提下,在技术层面对“一签多行”作适度调整,实现既便利大多数旅客通关,又从源头上遏制水客走私。据透露,经海关总署商公安部,拟对以下3类旅客限制签注:一是因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2次以上(含2次)的旅客;二是因走私被判处刑罚的旅客;三是在海关监管区抗拒或阻碍海关执法,被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因妨害公务罪或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旅客。

  超过旅途必需范围征收进口税

  容冰还建议进一步限制往返两地口岸的旅客所携带的随身行李数量、体积及重量,使“水货客”每趟往返成本相对增加,利润相对下降,最后杜绝“水货客”。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答复称,2012年4月20日,深圳海关、拱北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海关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出台公告。旅客当天第1次进境携带规定数额(量)内的个人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旅客当天第2次进境携带的物品,应按照《公告》有关规定,即进境携带旅途必需物品予以免税;超过旅途必需范围,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进口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进出境物品应当按照进出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按规定向海关书面申报的,海关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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