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案 法官暂缓控方聘英国律师

2013年09月05日 0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长许仕仁等涉贪贿案,刑事检控专员早前获香港高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批准,委聘英国大律师Louis Mably到香港担任主控御用大律师的副手,大律师公会不服,已提上诉,上诉聆讯将于11月14日展开,香港高院4日同时颁令暂缓Mably到香港的决定,直至上诉有结果。

  许仕仁案明年5月8日开审,本年12月3日作第二次审前复核。还有4日便卸任的刑事检控专员薛伟成4日亲身上庭,反对大律师公会的暂缓裁决申请,强调许仕仁案很可能是香港历史上最重要的刑事检控,加上行内可供应的私人执业大状选择有限,案件亦已进入预审阶段,很多筹备工作已展开,若身处英国的Mably未能获大律师公会发出执业证书让他到香港工作,亦会影响案件筹备,从而影响公众利益;反而法庭是否批准暂缓令,并不会影响大律师公会的利益。

  代表大律师公会的资深大律师白孝华则指出,只要公会提出的上诉理由充分,法庭便应批准暂缓申请;此外,控方以香港本地大律师选择有限为由委聘Mably到港,但一直未能提供有关证据。白孝华亦指出,上诉庭是否有权处理公会的上诉亦成疑,故届时会在上诉庭再争辩。首席法官张举能终批准暂缓申请,直至上诉聆讯即11月14日为止。

  根据香港大律师公会于上月向法庭提交的上诉通知书,原审首席法官张举能错误理解《基本法》63条、即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且不受任何干涉,公会认为63条与委聘海外大律师并无直接关系。

  此外,法官张举能不能以Mably已协助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参与许仕仁案为由,作为批准Mably到香港工作的条件。公会又认为,张举能在没有实质证据下,便断定香港没有适合的大律师可选择。

【编辑:丁文蕾】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