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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期满仍用肖像宣传 内地商家被温碧霞控告

2013年09月17日 14: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温碧霞。香港《新报》图

  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香港《新报》报道,香港女星温碧霞(Irene),被喻为内地广告吸金女王,据知英皇发现Irene代言的其中一个内地护肤品广告,早于今年6月已经约满,但该广告商浑水摸鱼在合约期结束后,继续使用Irene的其肖像在网站宣传,涉嫌非法盗用肖像及视频,英皇将把事件交由律师处理。

  温碧霞,一直深受香港、内地、澳门广告客户欢迎,尤其在内地更加抢手,号称内地广告女王,保守估计她单是接拍内地广告,每年吸金高达近数千万元人民币。

  据知,原本合约于2011年签下,合约期于2013年6月完成,但合约届满后,客户却不法盗用Irene肖像,继续在网站宣传,漠视合约精神,情况相当严重,据知,英皇相当重视此事,决要严正处理。

  Irene的经理人公司英皇电影艺人部发言人坦白承认此事,并表示:“事件将交由律师处理,希望客户能尊重合约精神。”

  Irene本人则说:“过往与这护肤品牌合作得非常愉快,希望这件事只是误会。”

  据报道,Irene被内地不法广告商非法盗用肖像权,已非第一次,早在2007年,Irene被内地一家医疗美容院盗用其肖像,明目张胆在报章刊登广告,令她极度不满,入禀内地法院,控告这家医疗美容院,索偿300万元人民币,Irene当时扬言,望藉此警诫不法之徒,希望不法商人正视及尊重艺人的肖像权。

  直到2009年,Irene再被内地一间整容院不法盗用她的肖像,刊登她的照片及名字在网上卖广告,混淆大众视听,Irene也把事件交给律师处理。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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