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案将结案陈辞 香港富豪杨家诚突提自辩获准
涉洗黑钱杨家诚。来源:香港《明报》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富豪、英冠球会伯明翰班主杨家诚涉洗黑钱逾7.2亿元(港币 下同)案,控辩双方原已完成举证,定于下月结案陈辞,惟杨家诚突然“改变主意”要求上庭自辩,解释“黑钱”来源。法官为确保审讯公平,26日批准其申请。辩方指暂未在本港案件中找到同类先例。
法官:为确保审讯公平
现年53岁的杨家诚被控于2001至2007年间,利用5个户口洗黑钱,案件经历38日“超时”聆讯,原于今年7月完成举证,杨家诚当时决定不自辩。惟辩方26日提出申请,指杨家诚当初决定自辩与否时曾因身体不适入院,更需自行出院到庭表达决定,他康复后曾向另一间事务律师行及大律师艾勤贤,索取了独立法律意见,最终决定自辩。辩方指案件控罪严重,为使被告得到公平审讯,法庭应批准申请。
控方反对指出,杨家诚在审讯期间,已罕有地获准在所有辩方证人作供后才决定自辩与否;完成举证后,亦有长达两个月时间决定,这并非一时一刻的决定,被告处境没重大改变,亦没证据显示患病影响其辩护能力。
法官游德康说,撇除一切有可能的借口,被告“纯粹是改变主意”,法官认为重开案情对审讯进程或会有些影响,但被告出庭作证可就本案争议点提供一手证据,平衡所有因素后,认为这是公平做法,但说明只限于被告自辩,不包括传召证人。杨家诚将于10月15日出庭,预计需时5天。
【编辑:丁文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