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港澳民航部门签署《相互认可合作安排》
图自中国民航局网站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中国民航局网站消息,内地与港澳民航部门29日在北京签署了《相互认可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批准合作安排》(以下简称《合作安排》)。
消息称,三地任何一方民航当局管辖下被批准从事维修培训工作的维修培训机构,将被其它两地民航当局认可从事同样的工作。
消息说,这将对三方共享培训资源、减少审计次数、方便维修人员流动起到积极作用。
消息称,内地与港澳民航部门于2001年开始筹划实施联合维修管理(JMM)工作,2002年5月21日在北京成立了联合维修委员会,确定了联合维修管理的目标和实施计划。
消息称,经过十余年来三方人员的共同努力,联合维修管理工作取得成果。2002年5月和2004年2月分别达成了关于零部件和动力装置维修单位批准的相互认可,于2006年6月2日签署了包括航空器机体、动力装置和零部件在内的维修单位批准的全面相互认可合作安排。
据该消息,截至目前,内地与港澳已有超过100家维修单位取得联合维修管理的维修单位批准。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