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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遗产案第二天 焦点在300亿市值地皮

2013年10月30日 13:4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霍英东家族争产案昨第二天聆讯,庭上披露霍英东生前致力发展的番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单是地皮价值已高达300亿元人民币,长房三子震宇指胞兄震寰隐瞒亡父在南沙发展项目的四分一权益,震寰一方昨反击指震宇在启动争产官司前,已知家族公司回购南沙项目的权利已经过期,只是当时他对此不感兴趣。

  番禺地皮价值达300亿人民币

  祖籍番禺南沙的霍英东,生前致力投资家乡及发展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单是地皮价值已高达300亿元人民币,而番禺发展有限公司则持有南沙发展项目五成一权益,该公司有两股,每股相等于整个南沙项目逾四分一权益,其中一股原本由家族旗鉴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有荣有限公司持有,1997年6月有荣将该股以象征式1元转让予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但有荣可于10年内行使回购权,并需偿还番禺发展借出的股东贷款连利息作为代价。而2007年6月到期日,有荣并没有行使回购权,故南沙的四分一权益仍属于霍英东基金所有,震宇投诉胞兄震寰在签署和解协议时隐瞒回购权一事,故要求案件推倒重来。

  代表震寰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昨反击指,2011年7月长房3兄弟召开会议,震宇已获震寰告知有荣的回购权已经过期,同年11月25日在霍英东基金的董事局上亦有讨论回购权问题,震宇亦签收了该次的会议纪录草拟本,事后亦没有就回购权过期一事提出投诉。但同年12月19日震宇便入禀展开争产,而正式的会议纪录于3日后送交震宇的办公室时,职员拒绝签收,张健利指震宇作为基金及有荣的董事,有权获得想知道的资料,但他当时根本对回购权过期不感兴趣,只关心南沙的发展,现在倒过来想改变历史,于和解后反指震寰隐瞒回购权。

  和解协议 丽萍可得御龙居单位

  另外,震寰的律师向法庭呈上长房其中3名子女丽萍、丽娜及震宇在签署和解协议后可分得的遗产数目,分别是1.55亿元、1.18亿元及2.81亿元,而丽萍可得的遗产中尚包括一个御龙居单位。霍英东年届87岁的胞妹霍慕勤是其中一名遗产执行人,因此亦被卷入争产案中,她支持侄儿震寰要求终止聆讯的申请。而震宇前年入禀争产时,曾以姑姐霍慕勤健康欠佳等理由,要求罢免姑姐的执行人资格。

  (原题:霍英东遗产案第二天 焦点集中在300亿市值番禹地皮)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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