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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政务司长欠巨债 法院下“破产令”(图)

2013年11月28日 13: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前香港政务司长欠巨债法院下“破产令”(图)
    许仕仁(右一)热爱养马,图为2006年时任政务司长的他,于当年元旦赛马日与时任财政司长唐英年(右三)一起拉头马。(明报资料图片)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自卷入贪污案后,相继被多名债主追债,早前更被率先发起“追债行动”的东亚银行申请破产,许仕仁一直采取不回应态度。27日香港高等法院颁下破产令,许仕仁成为首名破产的退休司长级官员。

  报道称,根据条例,港府将暂停向许仕仁发放每月8万元(港币,下同)长俸,估计4年破产期,许仕仁合共失去逾384万元。但有律师指出,若许仕仁获家人接济,生活基本上可以“没什么改变”。

  律师梁永铿解释,许仕仁破产后,基本上无权自行处理任何财产,破产受托人将接管并清算他所有资产,找出所有债权人后,再按照欠债比例分配还债。

  梁永铿指,与此同时,除了基本生活费,许仕仁的银行账号也将被冻结,不能使用信用卡,出入境也须预先通知受托人。

  梁永铿称,许仕仁过往的帐目也会被检视,一旦发现有大额交易或不寻常资产转移,例如率先还款给相熟债主等,破产受托人可按照半年至5年的追溯期,将该些款项取回再重新分配。

  据报道,许仕仁于2003年、55岁时离任积金局,估计已领取一笔最少480万元的公务员退休金,每月长俸逾8万元。针对已领取的退休金,梁永铿说,即使已用作购买物业等也须申报,甚至可被要求变卖兑现还款。

  但梁律师也说,被颁令破产对部分人来说可能是巨变,但对于有富裕背景或获家人接济的人来说,“生活可以没甚改变”。

  名下无物业 离岸公司租屋

  许仕仁与同样曾是公务员的太太罗美美在港没有房产,目前的住所是租住。根据许仕仁在2006年向政府提交的利益申报,他以德福企业有限公司名义租屋。

  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德福企业的董事为罗美美,许仕仁于2008年前也是董事之一。该公司的单一大股东是巴哈马注册公司Top Quality Enterprises Ltd.,按许仕仁2006年申报,他和罗美美各持有Top Quality 50%股份,两人俱为董事。2006年申报又披露,许仕仁以公司持有一辆汽车,并聘请一名司机。

  东亚追债 料涉5000万元

  东亚银行今年4月入禀法院,向许仕仁追讨两笔透支贷款及两张信用卡欠款,据悉金额达5000万至6000万元,由于许仕仁一直拖欠还款,同年9月东亚银行申请许仕仁破产,案件27日第二度提讯,但许仕仁仍未出庭也没派代表。

  东亚银行指截至周二(26日)许仕仁仍拖欠款项,而相关誓章已妥善送递予许,聆案官遂颁令许破产,并须支付讼费。东亚银行代表律师拒绝透露确实欠债金额,但指利息会持续计算。

  据报道,许仕仁破产后,公务员事务局会停止发放退休金,直至破产解除后才恢复发放。不过,破产期间,许仕仁仍可向局方申请发放特惠金,以维持生活及清还债务。当局发出的特惠金,数额不会多于公务员破产前领取的每月退休金。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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