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称三年前遭男童撞倒 香港八旬妇人索赔165万港币

2014年04月02日 13: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居香港屯门兆麟苑的八旬妇,指前年在屋苑遭5岁男童踏单车撞倒受伤,日前入禀高院控告屋苑管理公司及男童母亲疏忽,索偿近165万元港币,包括老妇住老人院、买电视机及尿片等费用,甚至“补身”花胶及花店杂费等。男童父母对此表示无奈及惊讶。

  控男童母管理公司疏忽

  原诉梁转在入禀状指出,前年7月4日在兆麟苑嘉麟阁对出的水池,遭踏单车的5岁张姓男童撞倒,她指男童母亲何叶疏忽监管儿子,现向她及兆麟苑当时的管理公司启胜管理索偿。

  索偿包尿片费 男童父:勒索无异

  男童母亲昨向记者说,案发当日下午带5岁及3岁的儿子到水池边踏单车,同场另有6至7名小童在踏单车,此时拿着拐杖的原诉行近,但不知是被其中一名小童撞倒,还是因受惊而跌倒。

  原诉跌倒后清醒,由其儿子送往医院检查,亦证实无表面伤势。张氏夫妇以为事过境迁,未料两年后突然收到原诉律师信,索偿意外后及日后入住老人院的费用。张先生形容这与“勒索”无异,且要食好住好,坦言无法负担,届时或要申请破产。

【编辑:杜静】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