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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前总编遇袭案 控方申请转高院审理

2014年05月21日 09: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香港《明报》前总编遇袭案控方申请转高院审理
    刘进图遇袭案两疑凶昨乘囚车出庭,被告叶剑华低头以双手遮面。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5月2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明报》前总编辑、世华网络营运总裁刘进图遇袭案,两疑凶被控有意图伤人及盗窃两罪,案件昨(20日)进行第三次提堂,两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7日再提讯,以便控方转介案件至高等法院审理,其间两被告继续还押。

  有意图伤人可判囚终身

  被告叶剑华(37岁)及黄志华(37岁)昨晨9时许分乘两架囚车抵达东区裁判法院,两人均以口罩遮面,见有传媒拍照,叶剑华立即低下头,黄志华则以手臂遮挡。应讯时,身穿恤衫的叶剑华神情专注,全程望向裁判官。身穿黑色运动外套的黄志华显得较轻松,并向公众席内的亲友点头示意。根据法例,案件若在高院审理,有意图伤人罪最高可被判囚终身,盗窃罪最高则可被判囚10年。

  控方昨申请押后案件至下月27日再提讯,以便将本案转介高等法院审理,且继续反对两名被告的担保申请。辩方大律师William Allan表示不反对押后,没有提出保释申请。主任裁判官钱礼批准押后至6月27日进行交付程序,其间两被告还押监房。法庭又提醒因案件将转介至高等法院,两被告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及在提讯日要求进行初级侦讯。

  案件回顾

  刘进图于今年2月26日在西湾河太康街遇袭,背部及大腿被斩6刀,现时仍在复康院接受物理治疗。两被告涉于2月12日至13日于粉岭联兴街偷走一架电单车,同月26日驾偷来的电单车在事发现场斩伤刘进图。两人其后于内地落网,并于3月17日移交香港警方。

  据悉,黄被指为负责行凶的刀手,警诫下承认犯案,但没有提及谁人指使出手。警方早前曾进行认人手续,但两名疑凶均未被认出。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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