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张晓明: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改决定是最合适方案

2014年09月04日 10: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张晓明: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当前“时空条件下”最合适的方案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张晓明3日表示,人大常委会对香港政改的决定是在当前“时空条件下”最合适的方案。它是中央政府在广泛听取香港各界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审慎提出来的,是按照法定程序确定的,是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方案。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暨香港青年联会第22届会庆及会董会就职典礼3日举行。张晓明在典礼上致辞时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是世所罕见的,香港的普选制度作为一个“一国两制”下特殊的地方普选制度是举世无双的。

  他指出,这个制度完美不完美,不能简单地拿西方某个国家的制度作类比,关键是要看它是否适合香港的实际情况,看它是否有利于“一国两制”事业的成功推进,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否有利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现在这个时候,我们更需要有用共同的智慧成功创造具有香港特色的普选制度的自信。

  他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刚作出的决定对香港民主发展、对“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具有历史意义和重要影响。这一决定对今后继续处理好普选这一难题,起码有三方面的作用。

  一是立牌指路。它明确指出了什么是通往普选的正道,什么路走不通。它排除了“公民提名”、“政党提名”、“公民推荐”等办法,也告诫人们,任何偏离“一国两制”正确方向、偏离基本法正确轨道的主张和做法都不可取。

  二是定分止争。围绕香港普选制度的争论旷日持久,20多年来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果任由这种争吵不休的局面持续下去,香港社会将长期形不成共识,普选将变成遥遥无期的“镜中花,水中月”,永远无法落地。

  三是扶正祛邪。它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法律文件的方式明示人们,凡事要讲是非,讲原则,讲规矩。这必将有助于香港社会各界加深对“一国两制”方针的全面理解,强化维护基本法权威的意识,助长社会正能量。

  他说,有人说现行的选举委员会没有广泛代表性,我觉得这个说法不客观。现有的选举委员会由四大界别、38个界别分组组成,几乎涵盖了香港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界别、各个方面的人士。可以说选举委员会就是整个香港社会的一个缩影。如果说这1200名委员代表性不够,谁还能在这1200人之外另外提出一份更有分量和影响的1200人名单?包括“泛民”的立法会议员和许多区议员,不也都是现行选举委员会的委员吗?

  谈到行政长官普选时候选人的数量,他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指出行政长官普选时的候选人为二至三名。也就是至少有两名,也可能是三名候选人。这足以决定普选一定有真正的竞争,一定“有得拣”、“有戏看”。

  他强调,从香港这十几年来的选举实践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选举情况看,一般也都是在两、三名候选人中间竞争。在香港这么小的一个地区搞普选,更没有必要搞太多候选人,导致不必要的选举程序繁复和选举成本高昂等问题。

  对于决定中候选人必须取得提名委员会过半数支持的要求,他指出,这个要求是从基本法第45条规定中来的。把基本法第45条规定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作一下解析,把其中包含的提名委员会是机构提名、机构提名要体现集体意志、少数服从多数是决定集体意志时要遵循的一般民主原则这几个因素综合起来考虑,过半数就是自然而然的结论。即使不是唯一的选择,也是最合乎逻辑的选择。(记者张晶)

【编辑:杜静】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