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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乱”非港人之福也非港人之愿

2014年10月01日 19:41 来源:光明网 参与互动(0)

  9月28日凌晨香港一部分人发起“占领中环”非法集会,引起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的关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日前发表谈话表示,中央政府坚决反对在香港发生的各种破坏法治、破坏社会安宁的违法行为,充分相信并坚定支持特区政府依法处置,维护香港社会稳定,保护香港市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这位发言人的表态,是对香港极端反对派策划、煽动、组织的壹系列行径的定性,是对在香港发生的各种破坏法治、破坏社会安宁的违法行为发出的严正警告。

  近几天来,香港发生的壹些事情让人痛心,让人揪心。少数人无法无天挑战法律,让香港“壹片狼藉”,让美丽的香江风光顿失,显示出法纪遭破坏、社会多动荡的糟糕场景。用壹个字去形容,就是“乱”。而多年平静祥和的香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令人难堪之“乱”,根本原因就在于有那么壹些人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乱”绝非港人之福,不是香港人的意愿,不是全体中国人希望看到和能够容忍的。中央政府希望香港社会各界珍惜和维护香港当前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并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理性务实,凝聚共识,共同推动香港在2017年实现壹人壹票普选行政长官。中央政府“壹国两制”的方针不可动摇,中央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全力支持香港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在谋划和推进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时充分发挥香港的作用,积极推动香港与内地开展交流合作,为香港保持繁荣稳定提供坚强后盾等等壹系列政策不会改变。但这壹切的前提是香港不能乱。

  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是香港平息目前乱象的唯壹途径。种种迹象表明,香港极端反对派正在干的事情不仅是对特区法律的挑衅,更是对国家法律发出挑战。香港社会目前关注的行政长官普选问题,无论怎样讨论或者争议,都有壹个底线,那就是必须遵循香港基本法。不允许与中央对抗的人担任行政长官,这是基本法的根本要求。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的决定,正是依据基本法的规定,在充分听取香港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我国最高立法机关的这壹重大决定,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实行普选的宪制基础,具有不可动摇的法律地位。中央政府壹再申明,香港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区的根本大法,是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法律保障。这个根本大法不容挑战。

  香港极端反对派最能迷惑人的说法是他们在“争民主”。但是注重法治的香港人都知道,和谐、稳定、秩序、自由、民主、公平等等价值既是包容的,同时也不能使其中任何壹个价值成为“唯壹价值”。无序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那种试图以少数人的意愿强加于法律之上的举动,无论其听上去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终究会因为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的反动而遭到社会的唾弃。

  中国坚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维护包括香港基本法在内的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我们相信,香港特区政府能够依照相关法律处置少数人的违法行为,相信香港同胞能够捍卫法治,维护好香港社会稳定和香港市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文/国平)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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