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商团体支持依法落实2017年普选
中新社香港3月7日电(记者 李焯龙)香港特区第二轮政改咨询7日结束,香港多家商会已先后向特区政府递交政改意见书,支持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
香港中华总商会(中总)、香港工业总会(工总)、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厂商会)和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强调,落实行政长官普选必须遵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的框架。
中总认为,大多数香港市民希望政改方案能在特区立法会顺利通过。
就提名委员会(提委会)的构成和产生办法,中总、厂商会等建议,提委会的组成应按照现行选举委员会的安排不变,即维持1200人,四大界别内38个界别分组、各界别分组的人数、选民基础等均不作调整。
针对提委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四家商会都建议,分为“委员推荐”及“委员会提名”两个阶段。
行政长官普选的投票安排方面,中总等建议,只举行一轮投票,得票最多者当选。
香港其它的商会也关心政制发展问题,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商会——香港总商会主席彭耀佳今年1月回应今年《施政报告》时表示,政制发展不应错失向前迈进的机会。
会员总数近2万名的香港工商总会首席会长廖榕呼吁,全体香港市民应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基础上,理性讨论、求同存异,携手实现2017年“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