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林郑月娥:希望立法会反对派议员回心转意

2015年03月07日 20: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香港3月7日电 (记者 李启玮)7日是香港特区政府第二轮政改公众咨询的最后一天。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7日表示,希望立法会的反对派议员,最终能够认真考虑市民对普选行政长官的诉求,回心转意。

  林郑月娥表示,立法会反对派议员选择杯葛这轮咨询,而且多次公开表示不会接受以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去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为基础的政改方案。由于反对派议员手握超过三分之一的否决权,政改前路在现实上是取决于这20多位反对派议员的一念之间。

  林郑月娥不同意有意见指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是为普选“落三闸”。反之,它实际上是有利于寻求一个为香港社会各界及中央均可接受的方案,可以如期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这将是香港历史上首次可让所有合资格选民投票选出领导特区的首长,是香港民主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有部分立法会议员及市民担心一旦落实普选,有关制度就是“终极方案”,没有修改的空间。林郑月娥认为,这些忧虑是不必要的。

  林郑月娥表示,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去年9月1日在关于特区政制发展简介会上所说,《基本法》第45条,关于制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这个基本原则没有改变,而《基本法》附件一中有关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条文以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规定的政改“五步曲”程序也都还存在。

  林郑月娥表示,因此,即使已达致普选的目标,具体的选举办法,包括提名候选人的办法,仍然可按现行机制作出修改。只要能成功踏出普选这一步,普选制度便会在香港植根,而制度下的细节便可因应社会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完善。

  林郑月娥表示,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安排,在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框架下,有值得探讨的空间。例如通过较低的“入闸”门槛,可让更多有意参选的人士获得推荐。到了候选人提名阶段,获提委会推荐的人士必定会利用所有公开平台向提委会及选民阐述自己的政纲及施政理念,坊间也必定会有不同的调查以收集选民对获提委会推荐人士的意见和支持度。提名委员会作出提名的决定时,必定会考虑到选民的意见。

  林郑月娥表示,深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8·31决定”的框架下,通过研究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程序的具体细节,可设计出一套公平、公正、具透明度、有竞争性的普选安排,让500万合资格选民可以行使基本法所赋予的投票权,“一人一票”直接选出他们支持的行政长官。

  林郑月娥表示,解决困扰香港多年的重大政治问题之后,相信社会整体便能更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如果错失这个机会,她表示,不单是政制发展受挫,原地踏步,更可预见社会上的政治争拗会不断加剧,无论谁人出任行政长官,政府管治都会同样困难,社会整体将会受到更多折腾,这实非香港之福。(完)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