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公布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港澳台医师可在粤执业

2015年03月12日 2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3月12日电 (记者 唐贵江)广东省卫计委12日在官网上公布文件,根据该省本月9日已印发的有关通知,港澳台医师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将可在广东省内多个执业地点执业,这标志着港澳台业内期待已久的医师在粤执业已打开一扇窗口。

  3月9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广东保监会等四部门,印发了《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国家允许探索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明确提出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的贯彻意见,实现了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四大突破。

  该通知规定,具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已在广东省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在广东省范围内多个执业地点执业。

  广东省的医师多点执业注册试行备案管理,拟接收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书面备案;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事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书面报备;规定允许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可以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

  广东省还拟鼓励参加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地级及以上市探索医师多点执业区域注册,即将医师的执业地点由原来的单位变成某一区域。

  早在2009年年底,当时的广东省卫生主管部门就曾对外宣称,将从2010年起率先试点医生多点执业,但这一试点进展并不顺利。有数据显示,广东试点近4年后,仅有3800多名医师申请;2013年7月,深圳市叫停试点医生多点自由执业方案,一度引发社会热议。(完)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