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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拒批梅艳芳母亲预支未来15年生活费(图)

2015年04月01日 1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法官拒批梅艳芳母亲预支未来15年生活费(图)
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92岁),日前以“还有15年命”为由,要求信托基金一笔过支付15年生活兼医疗费逾5,500万元(港元,下同)。法官1日颁下判词称不批准。

  覃美金日前要求信托基金一笔过支付15年生活兼医疗费逾5500万元,又要求发放次子梅德明殓葬费逾17万及租金逾30万。信托一方指梅艳芳遗产剩8000多万及一个跑马地物业,除了殓葬费,反对其他要求。

  法官1日颁下判词指出,覃美金以2名医生评估其有至少15年命的医疗证明无法作为专家证据,因此无法证明覃美金的寿命有多长。即使覃美金的确有如此长的寿命,亦需考虑到她申请的金额是否合理,法官指其申请会对遗产其他受益人造成不公,例如其孙子一代及可获剩余遗产的妙境佛学会,故反对其申请。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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