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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很快将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报告》

2015年04月18日 19: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香港特区政府1月7日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谘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长官具体产生办法谘询公众。图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当日下午在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中新社发 谭达明 摄  

  中新社香港4月18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18日表示,特区政府很快将公布第二轮公众咨询的结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咨询报告》,同时会提交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关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交由立法会审议。

  他说,目标是希望在今年立法会暑假休会前能够就议案进行表决,并争取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落实2017年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普选行政长官。

  香港公民教育委员会当日举办“有问有答《基本法》问答比赛”决赛暨颁奖礼,袁国强出席并致辞时表示,作为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文件,《基本法》以法律的形式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重要概念。2015年是《基本法》颁布25周年,今年的《基本法》问答比赛特别有意义,令学生和市民有机会加深认识《基本法》。

  他强调,2015年也是香港政制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特区的政制发展必须顾及香港特区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行政长官需要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同时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负责。此外,《基本法》第45条既包含在香港特区进行普选行政长官的元素,也清楚订明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必须经由中央任命。因此,普选行政长官的制度设计必须同时充分兼顾这两项原则,否则会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基本构思,甚至衍生宪制上的隐忧。

  袁国强称,香港能够成为国际金融商贸中心,奉行法治和维持稳健的法律制度是其中关键的因素。在维护香港法治方面,《基本法》提供了坚固的基础,不但保留了香港的普通法传统,也有效地保障港人各种权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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