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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国强:香港法律界将受益“一带一路”

2015年09月13日 16:33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的人生哲学中,尊重法治、沟通与包容是非常重要的关键词,无论维护香港法治等核心价值,还是推动香港与内地法律业界的相互了解,上任以来的三年多时间里,他从来不遗余力。

  日前,袁国强就上述话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

  袁国强强调,香港目前的法治依然健全,这点从对非法“占中”的处理上就可以看出,但“占中”对香港法治带来的挑战却依然存在。

  “如果只要有不同的政治诉求,就可以随心所欲去做违法的事情,这是非常危险的。”袁国强说,法治是民主非常重要的基础。无论对法治的理解有多少种,但最基本的仍然是尊重法律,如果对法律或法庭裁决都不尊重,法治就很难维持。

  袁国强指出,香港一直是一个多元化的地方,我们如果尊重民主,就应该有包容的精神,对抗不应该是最好的方法,对抗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则更加不应该。

  9月6日,一小部分香港激进人士围绕上水地区多家商场和药店发起所谓“光复上水”游行示威,反对所谓的“水货客”,迫使一些商店关门停业。一些店主和反对者抗议游行示威人士影响正常经营、破坏社会秩序。警方逮捕了一名游行示威者。

  袁国强对此表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香港市民完全享有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但每个香港人在享有这种权利时,也需尊重法律,即依法行使这些权利时,不应影响他人的权利。

  “这是法制和民主非常重要的部分,你可以用自己的权利,但不可以影响其他人的权利,更不可以影响整个地方的社会秩序。”袁国强说,希望无论是少年或成年,都应该尊重法律和他人的权利,享有言论自由之余,也应该包容其他人的想法。

  1990年4月4日,香港基本法由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今年已是其颁布25周年。谈到对香港基本法的理解,袁国强说,基本法在“一国两制”框架下产生,最重要的是不可从单一角度观察和理解它。

  “既应该从香港角度来看,也应该从中央角度来看,否则便不可能在‘一国’框架下维护‘两制’的共存。”他说。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双方的充分沟通。担任律政司司长以来,袁国强一直鼓励香港法律界了解内地的法律制度,近期更在多个场合强调香港与内地法律交流和合作的重要性。

  “尤其很多时候,香港不了解内地的法律情况,或者内地不了解香港的法律情况,在合作上就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他说。

  几周前,袁国强连续访问北京和上海,推广香港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同时签署了律政司和中国人民大学之间的《法律交流和合作安排》,以加强、鼓励和推动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交流和合作。

  据袁国强介绍,香港特区政府从1999年起便通过律政司支持内地一些法律官员来香港高校学习普通法,学完之后在律政司和香港其他法律相关机构参观和实习,迄今已有228位内地官员参加过该计划。同样,律政司的人员也有机会到内地与当地法律部门进行交流。

  与此同时,在内地相关部门的统筹和支持下,香港高校的法律系学生也可在暑假期间到内地实习。今年开始,律政司与香港法律教育基金进行合作,安排约60名香港高校的法律系学生到北京和上海等地,学习内地法律制度并在司法机构进行实践。

  袁国强说,希望这些同学能跟香港其他同学分享经验,未来香港学生也能得到更多的交流机会。

  如何为配合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而献计建言,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行动,袁国强也不例外。他在多个场合向内地商界和法律界人士介绍香港的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以及香港的营商环境。

  “香港法律界和仲裁界完全可以跟内地企业一起,在‘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过程中,互相合作,达致双赢。”袁国强说。

  他具体分析道,从内地企业的角度看,当其在“一带一路”沿线60多个国家拓展业务时,可能会有投资或法律方面的风险,而在这个过程中,香港的法律界或仲裁界一定和其有合作空间——包括投资前了解当地的法律环境,有投资项目后如何草拟和履行合同条文,以及万一打官司或有纠纷时,使用国际仲裁还是商业调解等。

  “同时,这对香港法律界也是很好的‘走出去’的机会,有一定的经济收益。”袁国强说,如果没有“一带一路”战略,到这些沿线国家开展业务可能不是香港业界的首选,现在,香港正与内地联手一起开拓业务发展的空间。

  事实上,律政司或香港其他法律团体一直在内地不同地方,推动香港的法律与解决争议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出台后,为香港法律服务业带来了更大的推动力。

  据了解,律政司的办公室正陆续迁往前中区政府总部,该处已改名为律政中心。

  袁国强表示,为致力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律政司会拨出律政中心部分地方,供本地及国际法律相关组织作办公地方及相关用途。

  展望未来约两年的任期,袁国强强调必须维护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严格依法办事。他坦承,从担任律政司司长开始到现在,无论遇到什么矛盾和纠纷,最重要的标准还是法律。

  “作出每一个重要的决定都不容易,但从一个律政司司长的角度来说,最终还是两个标准,一个是法律,另一个就是香港的整体利益。”他说。(记者俱孟军 胡创伟 牛琪)

【编辑: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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