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标准工时委员会原则同意“大小框”条款
香港特别行政区标准工时委员会近期再次举行会议,讨论在由不同薪金、工时和超时工资组成的27个组合下,标准工时对雇员、雇主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并且原则上同意建议以立法方式实施有关雇员工时的政策,认为“一刀切”立法方式并不合适,原则上同意订立“大框”“小框”条款。
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表示,根据委员会过往的讨论,并参考专题工时统计调查和公众参与及咨询所得的结果,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议以立法方式实施有关雇员工时的政策。在考虑到不同行业及职业的不同情况下,工时政策应容许一定弹性,故委员会认为“一刀切”立法方式并不合适。
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议以立法方式规定一般雇主及雇员须以书面雇佣合约清楚订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与工时有关的条款(即“大框”),并在这大前提下,探讨是否需要配合其他适当措施,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即“小框”)。
委员进一步讨论“大框”的相关事项及听取了秘书处介绍为“小框”进行相关数据的分析及影响评估。为探讨是否应以“小框”在“大框”的大前提下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委员会将进行数据分析及影响评估。
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首席经济主任侯家俊指出,由不同薪金、工时和超时工资组成的27个组合中,影响最大的是“月薪1.5万港元或以下、每周工时标准44小时、超时工资1.5倍”的方案:经济温和增长2%时,将推高物价水平2%,潜在基层岗位流失约11600个;经济零增长时,对通胀影响较低,但潜在基层岗位流失将达约34400个。
梁智鸿说,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将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当中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委员会的建议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和整体经济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共识及订立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案。
梁智鸿表示,所有方案均以数据为依据,接下来会进行各方咨询,预计明年3月向特区政府提交报告。(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