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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帆: 实践证明2012年政改符合澳门社会发展

2016年11月22日 21: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澳门11月22日电(记者龙土有)澳门特区立法会22日开始辩论政府明年度各司范畴施政方针,首先辩论的是行政法务领域,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列席了会议。陈海帆在会上表示,实践证明,2012年政改符合澳门的社会发展和均衡参与的诉求。

  行政法务范畴明年度施政方针提出,实施第2阶段部门重整规划,重点调整经济财政和运输工务范畴相关部门的职能;推进重组经济产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运输工务等范畴的咨询组织;就设立非政权性市政机构开展具体方案的制定工作,并草拟有关法案。

  施政报告还提出,明年会确保第6届立法会选举顺利举行;并推进领导官员绩效评核,落实官员问责制度等。

  陈海帆在会上重申,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规定,稳步推进了澳门民主政制发展,其后的两次选举均顺利举行,有力证明了政改符合澳门的社会发展和均衡参与的诉求。

  陈海帆表示,现届特区政府定位是巩固政制发展成果,积极做好立法会选举法,为公平、公开、公正和廉洁作为原则,为立法会选举建立更好的法制基础。

  陈海帆称,暂时未展开行政长官选举法的修订工作,但2012年政制发展,行政长官选委人数增加了100名,令选委会具有更充分的代表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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