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旅客走私48公斤穿山甲鳞片抵港 被判监禁20个月

2019年05月07日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一名旅客因走私约48公斤穿山甲鳞片抵港,违反香港《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罪名成立,5月6日被香港区域法院判处监禁20个月。

香港海关人员在旅客行李中发现的穿山甲鳞片。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香港海关人员在旅客行李中发现的穿山甲鳞片。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44岁男旅客从刚果民主共和国出发,经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于2018年11月13日抵达香港,并欲转乘船只到澳门。海关人员在其2件行李内发现约48公斤穿山甲鳞片。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男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他5月6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法院以30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认罪扣减1/3刑期后,判被告即时监禁20个月。

  穿山甲共8个物种,均属《公约》附录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条例》的罚则已于2018年5月1日修订并较以往大幅度提升。

  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有关物品也会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编辑:朱延静】

>港澳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