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7旬富婆买金融产品亏2亿 向瑞士银行索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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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7旬富婆买金融产品亏2亿 向瑞士银行索偿
2009年07月29日 1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香港富婆陈伟仪声称买Accumulator惨亏逾2亿,入禀要求瑞士证券亚洲有限公司赔偿。(图片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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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拥有逾亿身家的香港7旬富婆,2年前透过瑞士银行购入2亿元Accumulator(累积股票合约票据/权证),但她在购入投资产品时,却误以为属低风险投资,至去年该投资产品出现严重亏损,令她损失惨重。

  老妇认为银行经理违反职责,没有考虑她的投资方针而诱使她购入高风险的投资产品,日前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要求瑞士银行赔偿。

  声称被误导投资累股权证的原诉人陈伟仪(音译),28日傍晚外出回家时,隔着铁闸向记者表示,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便回应访问。至于会否向证监会投诉,陈则说:“会啦,律师会帮我做”。陈委托了希仕廷律师行负责入禀,律师行代表回复称不回应入禀状外的问题。而瑞士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对事件也不予回应。

  陈伟仪报称在天后庙道康德大厦居住。入禀状透露,原诉人1932年在内地出生,接受至小三程度教育,不懂得阅读和聆听英文。她是恒生银行40年的老顾客,2003年并透过银行经理黄美伦(音译)开设理财户口。此外,原诉人跟黄有商讨过投资问题,黄也有给予她意见,当时黄已知道原诉人不谙英语、不善投资,她累积的财富是辛苦工作得来,只会作低风险投资,而她在银行文件上签名时依靠黄的提点,也从未透过恒生银行购入Accumulator。

  黄美伦于2007年中离开恒生银行到瑞士银行工作,并游说原诉人在瑞士银行开设新户口,而原诉人从没有说过要改变投资方针。然而,原诉人于6月在瑞士银行的要求下,签署了多份以英文撰写的文件,当中包括确认原诉人为“专业投资者”,然而,瑞士银行却没有向原诉人以中文解释文件的内容或给予她翻译本。

  同年7月,原诉人将2.6亿元的现金和股份转至瑞士银行户口内,瑞士银行并给予她1.2亿元贷款额。至同年9月,黄游说原诉人购入Accumulator,并指该投资产品十分切合原诉人的需要,却没有提醒原诉人须承担的风险,也没有建议她在购入产品前寻求独立财务意见,致原诉人误以为该产品属低风险,并于2007年9月至去年2月间进行25次Accumulator的交易。

  然而,瑞士银行于去年9月中,发信通知原诉人的投资产品出现亏损逾2亿元,要求原诉人出售另一股票补仓。原诉人认为,瑞士银行在给予原诉人投资意见时违反职责,给予失实的陈述,也没有考虑原诉人的背景给予她适合的投资建议,致使她损失惨重,故认为瑞士银行须承担责任。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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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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