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加强环保平衡生态 严防"先污染后治理"——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粤港澳加强环保平衡生态 严防"先污染后治理"
2009年10月29日 10: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随着粤港澳的关系渐趋紧密,不少区域合作项目逐步开展。粤港澳三地政府28日公布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镇协调发展规划研究》,除协调区域合作的发展方向,也同时强调维护区域生态及环境保护的工作。

  研究提出如生态用地建设与保护的责任分区、开展排污权交易、低碳发展及生态补偿机制等合作研究。期望透过有关环境的合作项目,平衡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

  在珠澳区域合作项目中,部分基建动工位置邻近横琴、路氹城的生态保护区,故有担心相关工程会影响区内生态环境。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振东表示,特区政府十分关注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平衡,因应澳大连接隧道、珠澳城市轻轨无缝对接等合作项目计划,澳门相关部门正展开相关研究及评估,借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建设对生态保护区的影响。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宋劲松指,环境的优势是横琴发展的重要品牌,因此,横琴在发展过程中,会强化生态优先的原则,如严格保护不可再生的资源,包括不能开发两个湿地、大小横琴山。在城市建设及用地方面,除提倡节约、低碳,亦会极力采取措施保护不可再生资源。

  在《大珠江三角洲城镇协调发展规划研究》中所提出的建议,优质环境建设占有相当重要部分。其中,大珠三角城镇群优质环境策略可概括为构建区域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合力推进区域环境河治理,落实各地环境保护责任。

  《研究》还提出透过生态安全格局优化计划、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计划、各地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计划、珠江湾区域保护计划和生态环境合作研究计划,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策略。

  生态安全格局优化计划是通过生态用地建设、保护生态关键区域及保证生态连通性等措施,重点落实生态廊道、生态功能区及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构建与保护。区域环境污染治理计划主要是针对区域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工业点源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从环境技术、环境工程、环境政策及环境监测等领域,提出相关合作建议。

  《研究》提出要对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实行分区、分时段、分类控制。另外,在提出“湾区发展计划”前,要规划先行、环评先行、环保措施先行,提高产业准入门坎;优先建设环境基础设施,防止“先污染后治理”;针对重要环境要素和生态要素执行严格生态监察制度,以保护珠江湾区域的生态环境。还希望透过生态环境合作研究计划,加强与区域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研究,如开展排污权交易、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及生态补偿机制等。

    ----- 港澳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