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6岁少女遭同事强奸案:事主承认曾与被告拍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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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16岁少女遭同事强奸案:事主承认曾与被告拍拖
2009年07月08日 10: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三名吉野家员工于去年涉在公司内大玩“性爱游戏”,拍下淫片流传在互联网,被警方调查下拘捕。女事主7日续供称,曾被身为同学的被告在学校表示手机“有片段”,将她吓至流泪,又被要求在警察调查时“淡定点,说你是自愿,我是贪玩”。

  但事主7日被盘问,表示与侵犯她的被告关系暧昧,后来才供出曾跟他拍拖,辩方又指拍拖期间二人已有非常亲密的行为,事主却否认。

  事主X7日供称,马姓次被告(16岁)是她的同学,在事发后经常在学校见面。期间马两度在X及同学跟前,举起手机表示“你有段片子”,X回应“你是不是傻”,马即佯装按动电话,实时将X吓至哭泣,她当时心中认为马“想整蛊我”。

  至去年9月10日,警方致电X会到学校调查事件。她找马商量,马却向她表示“淡定点,说你是自愿,我是贪玩,如果不是我好大罪”。但X想公正面对事件,所以如实告诉警方。7日控方再次要求X根据涉案淫片,认出各被告说出的对话,令她再度在庭上哭泣。

  辩方律师却在盘问X时,指她与侵犯她的何姓首被告(16岁)处于暧昧期间,已经与1至2名男子拍拖。

  及后2人在工作期间的去年3至4月恋上,不时有非常亲密的身体接触,而且2人更会与马在公司休息室内互相搔痒玩乐,期间X会被碰到胸及臀部。但X初期一直强调只与何有暧昧关系,后却承认在2007年3至4月,确与何拍拖,因她认为“好像拍拖,但相爱先是拍拖,我只是有感觉”。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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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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