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拟降低刑事归责年龄引发热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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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门拟降低刑事归责年龄引发热议
2009年08月10日 0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澳门八月九日电 题:澳门拟降低刑事归责年龄引发热议

  中新社记者 龙土有 毕永光

  据报道,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何厚铧日前致函立法会,撤回正在立法会讨论的《刑事归责年龄制度》法案,这是澳门特区政府首次撤回已提交立法会讨论的法案。

  何厚铧在信函中指出,该法案是在修改刑事制度上的一个重大政策,在听取各议员及综合各方意见后,政府认同宜对该法案作更深入和审慎的思考,因此要求撤回该法案。

  《澳门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六岁之人,不可归责。”

  澳门回归后,特区政府加强打击犯罪活动,整体治安环境已大有改善,但青少年犯罪有上升的趋势,且罪行日益严重,社会对降低青少年刑事归责年龄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修改刑事归责制度》法案所提出的修改方案是:澳门现行的刑事年龄制度基本维持不变,但某些“极度严重的犯罪”行为人满十四岁须负刑事责任。

  该法案于今年二月交立法会审议,并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随后交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作细则性分析及讨论,日前委员会完成了意见书。

  但委员会成员对该法案未能达成共识,支持与反对的数目相若,同时支持法案的议员亦认为法案未尽完善。

  到底澳门应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呢?到目前为止,还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赞成者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可以加大打击犯罪力度,起到一定的阻吓作用,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刑事立法都以满十四岁作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澳门的法律显得过于宽松。

  但反对者则多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非是解决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措施。另外,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会令青少年更早地被检控及定罪、留下刑事纪录、被标签为不良份子,导致其一生更易沉溺于反社会的行为而不能自拔。

  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刑事责任年龄的订定和澳门源于葡萄牙的法律体制有极深的渊源,对于未达归责年龄的青少年,也并非不用受罚,而是由《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作出相关的教育及监管,其中部份措施的严厉程度和监禁几乎无异。

  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虽然大多数的专家学者支持有条件降低归责年龄,但他们普遍忧虑:澳门目前给予违法靑少年的矫治配套措施不足。政府及相关人员首先要抓紧研究如何保证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犯罪,这才是最紧要的。

  无论如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本来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有分歧不足为奇,关键是立法者对此要引起重视,不管刑法如何规定,立法者始终都有责任对本地区的犯罪情况,尤其是对青少年的犯罪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一旦出现问题,就应采取适当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这一点才是最重要。(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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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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