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七旬老翁向社署职员喷硫酸被判入狱3年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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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一七旬老翁向社署职员喷硫酸被判入狱3年多
2009年08月12日 12: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七旬综缓老翁指社会福利署职员存有偏见,拒批他的1100元配眼镜费用,竟在办事处的柜位窗缝,向职员喷硫酸。他承认有意图泼腐蚀性液体罪名,法官指市民有权向特区政府申请福利,但前线公务员需要受到保护,遂判囚3年4个月。

  判刑后,法官劝谏被告勿再固执。

  有毒瘾的被告司徒池利求情称,10多年前从楼梯跌倒,自此双脚伤残需使用拐杖。他又指使用喷硫酸的方法,涉及的硫酸不多,事主伤势轻微。

  高院暂委法官强调,巿民向特区政府争取福利属平常,但不可使用暴力等歹毒方法,前线公务人员需受到保护。他指被告以往曾被职员拒批申领费用,因积怨产生不良动机,被告犯案前曾视察现场环境,因被阻隔不能用硫酸淋对方,才想出对策,事主受轻伤已属幸运。法官斥责被告无悔意及重犯机会不低。

  社会福利署欢迎裁决,认为有助遏止同类型事件发生。

  案发去年11月5日,被告前往社署的香港仔办事处,申领配眼镜费用,但职员指单据资料不齐,未必获批,被告听罢粗言相向,并取出长嘴胶瓶,透过柜位的窗缝把硫酸射向职员。职员左颈、左手背出现水泡,但没有流血。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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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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