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妇与邻居关系不好 纵火烧毁自己与邻居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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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主妇与邻居关系不好 纵火烧毁自己与邻居家
2010年03月04日 13: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4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住在香港沙田下禾輋村的一名中年主妇,与楼上女邻居交恶,2008年10月疑用火水纵火,将自己与该邻居所住的寮屋焚毁外,更波及其他4间寮屋。女被告3日否认纵火罪,案中邻居出庭作供,忆及痛失家园一幕时不禁落泪。

  女被告余秀(50岁)为内地新来港人士,事发前1年多来港,与丈夫同住案发单位。控罪指她于2008年10月16日,在沙田下禾輋村232号寮屋地下寓所,用火摧毁或损坏该寮屋地下及2楼,和同村另外4间寮屋。被告否认一项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罪,及否认一项交替的纵火罪。

  事发时住在被告楼上、来自四川的王正菊3日出庭作供称,过往与被告关系很好,她不时带两名女儿到被告单位闲聊,对方也会替她照顾女儿。王续称,两人关系于2006年8月急转直下,被告不时斥骂她,更掌掴其年仅2岁幼女,事件曾惊动警察、社工。王指自己至今仍不知关系转差的原因。

  控方指,事发后政府化验师验出事发单位的灰烬中含有火水。警方于同月24日拘捕余,她在警诫下承认纵火,又指邻居对她不好。聆讯4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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