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讯部门欲推行"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调解机制——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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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电讯部门欲推行"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调解机制
2010年06月09日 1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9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为长远解决电讯商与消费者的合约纠纷,香港电讯管理局欲全面推行“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调解机制,初步倾向委任独立机构以调解方式处理投诉。

  电讯局亦拟引用牌照条件,强制电讯商参与调解,并须为每调解阶段承担一千二百至八千元经费,而提出申诉客户亦须缴付一百元申请费,以减少无理申诉,料首年会处理约一千宗个案。计划将于未来三个月征询公众和业界。

  电讯管理局昨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出,电讯管理局为解决电讯商与客户合约纠纷,推行为期十八个月的“解决顾客投诉试验计划”已于今年二月结束,期间处理十八宗个案,六宗在调解阶段解决,十一宗获审裁结案,一宗正等候覆检。在审裁个案中,四宗由营办商胜诉,五宗客户胜诉,另两宗双方均有责任。

  不过,有关部门指试验计划只有三家服务供货商自愿参与,对电讯商自我规管的成效不乐观,故倾向引用牌照条件,强制电讯商参与长远的“解决顾客投诉计划”调解计划,考虑方案包括以非正式调解加审裁方式,或纯粹先调解,一旦调解失败,顾客可能要透过小额钱债审裁处跟进。

  电讯局建议,日后调解计划经费主要由业界承担,每个调解阶段费用由一千二百至八千元不等,收费差异视乎个案是否需要审裁及复核;提出申诉客户亦须在每阶段缴付一百元经费,以减少计划被滥用。如有需要,电讯局将考虑提供一次过拨款资助,藉以启动计划。

  该局参考英国经验,指计划宜完全独立运作;又建议为每年须处理个案设立限额,首年每月处理限额为八十五宗,亦即首年共须处理一千零二十宗个案。电讯局经咨询三个月后,会邀请调解机构,就计划提交正式建议。

  此外,电讯管理局有关检讨本地接驳费的咨询已完成,但对外电讯商、流动网络商及固网商仍意见分歧。对外电讯商认为应立即废除,流动网络商认为自己应与固网商获同等接驳费补偿;固网商则分成两派,部分认为应维持原状,亦有部分兼营对外电讯业务者指应完全撤销。该局对意见持开放态度,会于有需要时展开第二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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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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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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