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眼睛受伤被医院要求先付款后诊治 官员关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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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眼睛受伤被医院要求先付款后诊治 官员关注
2009年09月21日 10: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明爱医院日前发生“无钱无得医”延医疑云,一名左眼受伤的男童因没有带备身份证明文件,被医院要求先付款后诊治。

  医管局行政总裁苏利民20日表示,明白社会人士对事件的关注,将会要求明爱医院提交报告。他又认为事件涉及的员工是按既定指引办事,因此局方不会怪责有关员工,问题在于医院执行指引时,可有更佳的灵活性。

  苏利民20日出席医管局服务新文化开展礼后表示,眼睛的健康非常宝贵,他十分明白事件中家长的关注,也理解家长希望子女能实时获得诊治。他说,事件涉及的员工是执行既定政策及指引,因此局方不会怪责有关员工。他认为员工日后执行指引时,应有更佳灵活性,而医管局也会检讨现行政策及指引。

  被问到明爱医院是否未能汲取半年前有病人在门前失救事件的教训时,苏利民认为,两件事性质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他强调医管局工作文化需要逐步改善,以应付危急情况,但难以期望有关文化在短期内得到改变,医管局会不断学习和检讨。

  事件发生于上周四,一名7岁男童在学校打羽毛球期间被击伤左眼,他在祖母陪同下到玛嘉烈医院急症室求诊,期间以学生手册登记,获初步治疗后转介至明爱医院眼科专科,但明爱医院不接受学生手册作登记,要求男童出示法定的身份证明文件,或缴付700元登记费,由于男童祖母身上没有足够现金,只有致电家人回家索取文件,事件扰攘逾1小时才获治疗。

  明爱医院发言人日前回应,明白男童家长对登记过程感到困扰和不满,但否认延误治疗。发言人说,由于男童是转介诊治,并非急症室个案,医院按一般程序为男童登记。

  另外,苏利民被问到医管局员工签署减薪同意书情况时表示,目前已经有约700名员工签署了减薪同意书,约占全数员工10%。他对目前的回复率感到满意,又指现时尚有六个星期时间,让员工考虑是否接受减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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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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