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再惹官司 被律师行追讨250万律师费——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梅艳芳母亲再惹官司 被律师行追讨250万律师费
2009年11月06日 09: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故香港歌手梅艳芳母亲覃美金,5日被律师行入禀高院追讨近250万元律师费。

  律师行指,于去年2月至8月间为梅妈提供律师服务,但她却一直未有支付帐款,其间曾要求宽延还款期,及会每月分期摊还,但律师行至今没有收得分毫,乃决定循法律途径追讨。

  原诉为赵、司徒、郑律师事务所,入禀状中指律师行于2008年2月27日至8月31日,先后为梅妈提供服务,并于同年9月12日发出2243938元的账单,本年3月24日梅妈要求延期还款,一个月后又表示待她在高院的争产案上诉后便会有钱,并提议每月分期摊还3000元,但梅妈没有依期支付,律师行乃决定入禀追讨。

    ----- 港澳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