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将军澳厚德村同居男女淋腐液案,涉向熟睡男友淋通渠水的中年妇人,16日就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淋泼腐蚀性液体罪,被解至九龙城裁判法院,暂无须答辩,案件押后至下月26日提讯。
裁判官拒绝被告保释申请,又指若控罪成立,最高可判以终身监禁。据知,女被告怀疑同居男友有新欢,两人案发前于单位内发生争执,男友遭淋腐液更有失明之虞。
44岁被告郑亚兰,任职侍应生,她于出庭时穿上黑色厚外套,额头、鼻、右面颊均贴有纱布,其代表律师向法庭申请让被告到医院接受治疗,但裁判官张威达认为她应向惩教署申请。
郑被控于本月15日在将军澳厚德村德康楼寓所内,意图令男子李宝钦外貌毁损,而非法及恶意向对方淋泼通渠水,案件押后至下月26日再讯,以等候被告的医疗报告,并索取法律意见,以考虑合适的审讯地点和控罪的合适性。
控方以案件严重,反对被告保释,并引述医生指男事主有可能失明,若批准被告保释,有可能骚扰或伤害事主。辩方则以现金5000元申请保释,但保释申请最终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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