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逾三成未婚先孕求助者未成年 最小仅12岁(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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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逾三成未婚先孕求助者未成年 最小仅12岁(图)
2009年03月28日 08: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未婚妈妈琪琪(右)讲述如何面对外在压力。左为香港理工大学讲师列小慧。(图片来源: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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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根据“母亲的抉择”最新数据显示,2008年香港未婚先孕的求助人数较2007年高出近50%,其中逾30%尚未成年,而近40%求助人士最终在无奈中选择堕胎。

  香港理工大学讲师列小慧表示,流产对女性身体和心理都会造成一定伤害,而单身妈妈所承受的各种压力是常人难以想象,希望年轻人发生亲密行为前想清楚,自己是否已经做好准备承担任何后果。

  社会福利机构“母亲的抉择”27日公布,2008年共接到197宗未婚妈妈的求助,较2007年增加64宗,增加48%,其中37%的求助者选择堕胎,也比上年选择堕胎的人数多10%。最值得关注的是,所有求助者中,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增至12%,最小的未婚妈妈只有12岁。

  母亲的抉择中心主任罗瑞云表示,在生下小孩的未婚妈妈中,60%人选择承受来自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压力,亲自抚养小孩。

  未婚妈妈通常可能面临男方的不负责任和家人的指责,罗瑞云表示,且无论最终决定堕胎还是亲自抚养孩子都会被社会贴上“不负责任”、“自私”,甚至“不自爱的标签”。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单身妈妈决定独自承受压力抚养子女的原因,多集中于对家庭的向往和对生命的珍视。

  曾有求助者表示,自己出生在一个破碎的家庭,最大的希望就是感受家的温暖,希望可以靠自己的努力,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罗瑞云指出,家人的接纳与帮助是未婚妈妈在抚养孩子上的最大支持。她说:“有的求助者看见爸爸和孩子玩得很开心,感觉自己真的很幸运,在最艰难的时候还有爸爸保护。也有求助者在生活中得不到任何人理解,走投无路,曾产生过与孩子一起自杀的念头。”

  罗瑞云呼吁未婚妈妈的父母可以尊重子女的选择,从精神上到生活中给予尽可能的理解和帮助。少数父母为了保住面子,带子女去违法的地方做堕胎手术,给子女带来的身心伤害是终身无法抹去的。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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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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