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刑事侦缉警员涉强奸18岁女网友被判入狱7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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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一刑事侦缉警员涉强奸18岁女网友被判入狱7年
2009年01月20日 09: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一名已婚深水埗警署刑事侦缉队探员,去年休班期间在大角咀警察宿舍寓所内强奸18岁女网友,经审讯后被陪审团裁定强奸罪成,19日在高院被判囚7年。

  法官判刑时称,事主因被告的警员身份才会信任他并往其家中,最后却被侵犯,更呼吁年轻人上网结交朋友时必须小心,不要轻易与友人单独相处。

  已停职的被告蔡济谦(33岁),被控于2008年2月27日,在大角咀西九龙纪律部队宿舍单位内,强奸18岁女事主。被告闻讯后表现平静,不时低头或摇头。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没案底,过往行为良好,犯案并没有预谋,也没有使用不必要的暴力,更没有利用警员的身份威吓事主。但法官认为,事主因为被告的警员身份,才会信任被告,愿意首次见面即到被告家中。

  案发去年2月27日,事主因买了一部PSP但不懂下载游戏而向被告求助,稍后在被告邀请下往其住所,却被强奸。事后事主即以短讯通知朋友“给人奸”,并在朋友陪同下于晚上在深水埗警署报警。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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