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18岁青年竟在短短一个月内,于上环、荃湾、深水埗及油尖旺等七度亮刀打劫七名凤姐(即妓女),劫去一共约1.3万元,当中更曾在短短一个多小时内两度打劫两名凤姐。
但青年最后一次犯案后,凤姐不甘受劫并实时报警求助,警员到场与凤姐一同到附近搜索,终发现匪踪,拘捕归案。涉案青年26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七项抢劫,还押监房至下月19日,待法官审阅其背景、劳教中心及心理报告后判刑。
被告李嘉进承认七项抢劫罪,包括于去年6月16日至7月8日,分别在荃湾众安街、荃湾大河道、油麻地吴松街、上环文咸东街、旺角柏树街、深水埗大南街及尖沙咀天文台道七个单位内,打劫七名凤姐,抢去12990元的财物。
架上黑色眼镜、身穿白色T恤且身型高瘦的被告,26日在犯人栏内一直表现镇定,被告的父母也有亲自到庭听审。
高院暂委法官决定先提取被告的心理、更生中心及劳教中心的报告,以了解被告的犯案动机。法官也押后听取被告代表律师的求情,并于下月1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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