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子"光顾"妓女后抢其900元被判入狱3年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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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男子"光顾"妓女后抢其900元被判入狱3年多
2009年03月11日 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1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一名失业男子声称为筹钱与妻儿吃圣诞大餐,不惜铤而走险,去年平安夜借词光顾凤姐(即妓女),使用武力殴打并抢劫凤姐,搜掠900元逃去。翌日他再致电凤姐,对方报警将他拘捕,他1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抢劫罪名,被重判监禁40个月。

  被告黄肇洪(44岁),被控一项抢劫罪,他实时在庭上承认控罪。黄被指去年12月24日在长沙湾青山道一个住宅单位内抢劫一名43岁女子,劫去现金900元。

  法官10日判刑时指斥被告的行径暴力,对性工作者等弱质女流施展暴力,不但殴伤事主,对社会造成危险,并认为被告以家境清贫作为求情,是不可接纳的。法官又称,必须严惩被告的行为,遂以60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考虑他认罪后,作出三分之一的减刑,判入狱40个月。

  案情透露,去年平安夜晚,事主在青山道某单位工作,其间听到被告按响门钟,于是应门,被告掩饰自己抢劫的目的,更在最初与凤姐议价,最终与事主达成320元一次的性服务。

  被告其后假装普通客人一样,先脱衣沐浴,并随后享受凤姐的性服务。约半小时后,被告与事主完事,正当事主等候被告拿出肉金之际,被告竟突然露出贼相,乘凤姐背向自己的时机,用右手猛力勒事主的颈部,事主欲挣脱但被告力气大难以对抗。

  被告其后又将事主推倒,挥右拳打中事主的左眼。事主倒在地上,被告乘势从抽屉中掠夺财物,但只发现900元事主当日的皮肉钱。被告转身便夺门而去。

  事主遇劫后报警求助,警方未能拘捕被告。但天网恢恢,被告翌日竟再致电事主,并相约见面就打劫的粗暴行为道歉。事主实时向警方报告,被告再次现身时便被警方逮捕。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多年来从事装修工作,但去年难以寻觅工作,已经长期待业。案发时圣诞节将临,被告因没钱经常与妻子争执,当日又正担心没有足够金钱实践在圣诞夜与妻子及6岁儿子吃圣诞大餐的承诺,情急下冒险犯法。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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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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