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谭志源表示,计划本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移除在囚人士丧失登记成为选民及投票资格的规定,以及移除被裁定干犯与选举有关的罪行或贿赂罪行的人士,丧失登记为选民及投票的现行规定。
谭志源9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这是根据在囚人士投票权公众咨询的结果作出的建议。在4月20日召开的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概述公众咨询的结果及建议的未来路向。
在收到的70份意见书中,大多数要求宽松处理现行对在囚人士登记成为选民的限制,而市民在公众咨询会上发表的意见,大多数支持宽松处理有关限制。
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约57%的受访者支持容许在囚人士无论刑期长短均可投票,不支持在囚人士一律享有投票权的受访者占34%。
谭志源表示,支持移除有关限制的主要理据,是投票权属每个人应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公众咨询的结果,也反映市民普遍支持咨询文件中建议,在囚人士及被羁押但未被定罪人士行使投票权的实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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