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4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东周刊》前总编辑蒙汉明因为刊登女星被虐照片,于去年被判入狱半年,缓刑2年。律政司不服上诉,上诉庭原定4日宣判,但蒙汉明并没有现身法庭。
蒙汉明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他现时身在北京,不会出庭应讯。上诉庭法官不满,要求律政司叫蒙汉明4日内返港出庭应讯,否则会控告他藐视法庭。
蒙汉明是于去年底承认发布淫亵物品,被判囚6个月,缓刑2年。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诉,要救推翻缓刑的决定,改为实时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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