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国际新闻

联合国报告称日本核安全存在监管不力缺陷

2011年06月20日 08:3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新华社专电 联合国机构一份报告显示,日本在核安全方面存在监管不力、准备不足等缺陷,导致地震和海啸风险被低估。报告同时说,日本核安全监管体系内部组织结构繁杂,延误了核事故对策的决断。

  国际原子能机构一支18人工作组5月24日至6月2日在日本实地评估福岛第一核电站泄漏事故并起草一份160页报告,17日呈交国际原子能机构成员。

  路透社18日援引所获报告文本内容报道,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认定,日本低估了海啸对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潜在威胁,应对海啸风险的“深度防护”措施不足。

  报告说,日方在2002年后一次核安全评估中着手升级并强化防护措施,但仍不足以应对海啸的破坏性影响及其伴生的各类危险情形。另外,监管机构没有审查并批准那些新提出的防护措施。而地震和海啸前所作事故应对准备不足以应对核电站多重故障。

  按报告的说法,国际原子能机构2007年曾建议日方设立一个权力更大、更为独立的核安全监管机构,以在出现事故时提高决策力和执行力,遭到拒绝。

  专家认为,日本拥有一个有序的紧急事件防范和应对体系,但复杂的组织结构关系延误了政策决断。

  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后,一些人认为,日本内阁下属原子能安全委员会、经济产业省下辖原子能安全保安院等监管机构未能形成合力,反而彼此掣肘,导致核泄漏应对进展缓慢。

  报告建议,日本和全球其他国家应从福岛核事故中汲取教训,提升核安全监管标准和要求,令反应堆得以抵御小概率、“复合型”外部威胁。

  日本共同社18日报道,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委员长班目春树新近接受采访时,承认这一机构在核安全监管和政策制定方面所扮演角色需要重新定位。

  班目说,日本核安全监管落后于国际标准。相比一些欧美国家,原子能安全委员会会就潜在严重核事故制定建议对策,但不做官方强制要求,而是将是否采取这些对策的决定权交由核电站运营商,由后者自行定夺。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曹昆】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