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东京电力公司24日依据《原子能损害赔偿法》所规定的上限向文部科学省提出1200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0亿元)政府补偿请求,这笔资金将用于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
日本法律规定电力公司对核电站事故的受害者负有赔偿责任,但每座核电站最多可由政府负担1200亿日元赔偿金。根据政府与企业订立的合同,政府必须在请求提出30天内支付这笔费用。
东电支付给受害者的赔偿金总额包括临时赔付在内已超1500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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