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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俄罗斯宣布新法完善制度反腐 财产公示没有例外(2)

2012年04月24日 11: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舆论监督构筑“防腐盾牌”

  官员及立法者公示财产以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作为一项制度性“防腐”措施,为俄罗斯反腐打开了一个突破口,在社会各界获得很高的认同,犹如为俄罗斯披上了一层“防腐盾牌”。

  可以说,在俄罗斯,掌握公权力的官员、立法者必须公示个人收入的做法正渐变成一种制度,被俄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并在客观上加大了全俄反腐力度。

  然而,与此同时,俄罗斯官员及立法者是在法律及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被迫公开个人财产的,俄罗斯民众对公布数据内容的真实性等问题存在普遍的怀疑和不满,又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

  俄民间普遍认为,政府官员和议员公开的财富清单数额比想象的要少得多,瞒报和作假的可能性非常大,对数据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缺少必要的审核。此外,高收入者没有公布相应纳税证明,如果不能证明收入合法则有逃税嫌疑。

  俄“反腐败法”中“只公布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收入和财产”这一规定也是被民众主要诟病之处。很多官员将自己的存款、地产、投资等转移到成年子女或亲属的名下,使他们有可能在公布财产时随意虚报数额,从而规避审查和社会监督。

  宣布新法完善制度反腐

  为完善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俄总统梅德韦杰夫今年3月13日在反腐委员会会议上宣布了新的反腐法案。俄罗斯政府官员或议员在购买汽车、公司股份以及房屋时都应申报有关信息,包括单项交易所需资金是否超过购买者及其家庭成员3年总收入之和。

  梅德韦杰夫说:“如果检查时发现官员的交易开支明显高于个人收入,并且他无法对此做出解释,那么他有可能被解雇,其来源不明的财产有可能转为国家所有。”

  梅德韦杰夫称,除执法机构、政党、媒体之外,社会团体和任何有兴趣的个人均可获取公务人员支出与收入不符的相关信息。

  就在梅德韦杰夫总统宣布新的反腐法案当天,他还签署了俄罗斯2012至2013年国家反腐败计划,反腐已被俄罗斯政府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俄罗斯政府誓言反腐,重拳频频出击。然而,腐败已是俄罗斯社会多年积弊,与政治制度、官僚机构、经济发展模式、民族思维习惯等因素密切关联,绝非一夕之功就能根除,需要建立一整套防腐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并推出相配套的改革措施。

  俄总统梅德韦杰夫曾慨叹,腐败现象已在俄罗斯存在了几个世纪之久,是社会发展最危险的“顽疾”。对5月初即将就任俄罗斯新总统的普京来说,未来反腐的任务仍将任重而道远。

  新闻链接

  俄罗斯财产公示进程表

  由于2008年12月正式出台的俄罗斯“反腐败法”作出了明确要求,梅德韦杰夫总统“身先士卒”,于2009年5月率先公布个人收入;

  2010年5月,总理普京、内阁成员以及国家杜马(议会下院)议员相继开始依法向社会公布个人收入;

  2012年5月,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议员也开始对外公示个人财产;

  俄总理普京今年4月中旬在国家杜马作报告时指出,国有公司、大学和大型国有医疗中心领导人也应该与政府官员一起申报个人资产和收入。

  在俄罗斯财产公示囊括的人员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需要公示财产的范围也将随着新反腐法案而不断扩大:从最初的“只公布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收入和财产”这一相对简单的规定,将扩大到“政府官员或议员在购买汽车、公司股份以及房屋时都应申报有关信息,包括单项交易所需资金是否超过购买者及其家庭成员3年总收入之和。如果检查时发现官员的交易开支明显高于个人收入,并且他无法对此作出解释,那么他有可能被解雇,其来源不明的财产有可能转为国家所有。”(雨荷)

【编辑:叶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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