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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签署法律使自己享受终生特工保护

2013年01月11日 06: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华盛顿1月10日电(记者 吴庆才)美国总统奥巴马10日签署一项法律,使得他自己可以享受终生特工保护的特权。

  这项“2012前总统保护法”此前已于去年12月由于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奥巴马签署后即正式生效。

  该法案授予1997年1月1日之后的所有前总统及其配偶终生享受美国特勤局特工保护的权利,同时前总统的子女也可享受安全保护直到年满16岁。这意味着该法案的第一个受益人将是前总统小布什,而第二个受益人则是四年后卸任的奥巴马。

  这项法案实际上是重新回到上世纪90年代之前的规定。1965年,美国国会立法授权美国特勤局保护卸任总统及其配偶,直到其死亡为止。但1994年,美国国会重新立法,要求1997年1月1日后上任的总统,卸任后受到特勤局保护限为10年,而此前上台的总统仍获得终生保护。

  1994年通过的法律使得比尔·克林顿成为最后一位可享受美国特工处终生人身保护的前总统。前总统小布什则成为第一位只能被保护10年的总统。

  当时国会议员们认为,此举可为联邦政府节省数百万美元,而且取消终生保护之后,前总统们也可雇佣私人保安公司的保镖进行安全保卫。而今次国会支持重新恢复对前总统的终生保护,主要理由是目前全球性的威胁增加使得这项措施更有必要。

  奥巴马10日签署上述新法之后,目前所有在世的前总统(包括卡特、老布什、克林顿、小布什)以及奥巴马之后的所有未来的前总统都将享受终生特工保护,同时他们的配偶及其子女也可享受相应的安全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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