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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众院通过水资源法案 规定政府保护义务

2013年06月18日 15: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众议院在18日下午的全体会议上一致通过了旨在保护国内水资源的“水循环基本法案”。为对抗外国资本收购水源地或周边地区,防止乱开发,法案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有义务采取保护措施。朝野各党计划本周内使该法案获得正式通过。

  报道称,在全体会议前的众议院国土交通委员会会议上,各方决定由委员长金子恭之将该法案提交国会审议。法案将水资源定位为“国民共有的宝贵财产”,要求政府制定必要的法律和财政举措,在内阁设以首相牵头的“水循环政策总部”,综合推进与水资源有关的行政工作。此外,法案还规定政府有义务制定旨在保护水资源的基本计划。

  日本全国各地屡屡有外国资本收购森林,担忧乱开发导致水源地受损的呼声高涨。此前,跨党派议员联盟就开始起草法案,力争提交去年的例行国会。但由于朝野各党在众院解散问题上对立激化,提交法案的环境不成熟,因而延期至今。

【编辑:况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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