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瑞自贸协定具有示范意义 贯彻互利共赢原则

2013年07月15日 10:06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在京正式签署。这是我国与欧洲大陆国家之间签署的第一份自贸协定,覆盖面广、开放水平高,标志着我国在对外贸易领域又取得一项突破性进展。

  2008年8月,由于无法调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利益分歧,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回合谈判以失败告终,建构世界贸易新规则的尝试遭到重大挫折。但与此同时,世界各国和国家集团间的自由贸易关系却在不断发展,形成了以WTO多边机制为基础,建构互惠程度更高的双边自由贸易关系的局面。鉴于WTO涵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成员国之间利益分歧过大、矛盾错综复杂,短期内恐怕很难在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因此,目前这种“多边为基础、双边更优惠”的“多双边”自由贸易机制,很可能长期存在。

  外贸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对外贸易顺差2311.1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货物进出口总值高达3.87万亿美元,其中出口额达2.05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11.2%,居世界首位;进口额达1.8万亿美元,占全球总额的9.8%,居世界第二。不难想象,世界贸易格局的任何变化,都会对我国经济造成重大影响。为适应自由贸易机制的“多双边化”,近年来,我国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自由贸易合作,现已与东盟、亚太贸易协定部分成员国以及智利等国签署了11个自贸协定并已实施。 

  在这些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中,瑞士具有特殊地位。 

  其一,瑞士是“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该联盟还有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3国。目前,我国已与冰岛签署自贸协定,与挪威正在谈判之中。与瑞士签订自贸协定后,该机构与我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关系已基本确立。 

  其二,瑞士虽未加入欧盟,但已基本融入欧洲统一大市场。欧盟是我国最重要的国际贸易伙伴和技术来源地,但近年来在欧债危机等因素影响下,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时有发生。目前,我国与欧盟之间的自贸关系尚未提上日程。究其原因,与欧盟内部的贸易保护主义有关。欧盟有人甚至提出自贸区谈判的“ABC”原则(Anybody but China),意即“除了中国,谁都可以谈”。由于瑞士与欧盟国家高度同质化,此次中瑞自贸协定的签署,对中国与欧盟之间自由贸易关系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协定照顾到了双方关切,贯彻了互利共赢的原则,体现了双方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促进世界自由贸易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所有这些,对推动中欧自由贸易关系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田德文)

【编辑:戚易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