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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关注中国“超生罚款” 收费乱象遭质疑

2013年08月19日 10:3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英国广播公司网站8月17日报道】题:中国10省一年征收“社会抚养费”100亿

  中国律师吴有水8月17日向媒体透露,中国10个省份在一年中针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人征收的所谓“社会抚养费”高达100亿元。

  吴有水律师对英国广播公司说,据他的分析研究,这些罚款手段并没有达到政府减少超生、教育民众的预期目的,反而在许多情况下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吴有水是浙江一名律师。他在今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的当天,根据中国的信息公开条例向全国31个省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和财政厅提出申请,要求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以及审计情况。

  31个省份中,10个给予了回复和相关的数据。剩下的21个省份没有回复,或回复中没有提供具体数字。根据10个省答复的数据,一年中这些省的计生部门所收的社会抚养费总额约100亿元。

  这与去年中国媒体报道所称全国每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200亿元的估计相去不远。

  根据中国的解释,社会抚养费是指“为了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该费用“有强制性的特点”。中国民众通常将其称为“超生罚款”。

  中国各地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对超生实施“罚款”。

  2001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了社会抚养费制度,将超生罚款改为征收行政性费用,才使超生罚款“名正言顺”。

  吴有水说,征收的所谓“社会抚养费”基本用于各地计生部门。主要用于他们的工资甚至福利。它也成为许多乡一级政府的创收渠道。

  在许多情况下,地方政府并不是根据超生情况的多少来收取这一费用,而是给下面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指标。于是就出现有基层政府为了达到指标或创收先鼓励超生,然后再去收罚款的情况。

  甚至还出现地方政府为了创收或达到上级指标而“暴力计生”的情况。

  去年陕西妇女冯建梅在怀孕7个月的情况下,由于交不起计生罚款而被当地计生部门强制引产。

  吴有水律师指出,种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乱象意味着有必要把这一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公开放在阳光之下,使其得到监督,并促使对整个计划生育政策的反思。

  【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18日报道】浙江律师吴有水一个月来向中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得到10个省份回复,总额高达100亿元人民币。

  这意味着,一旦全面放开生二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额将大为缩水。分析称,高额的超生罚款成为实行二胎政策的最大阻力。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指出,放开二胎政策其实面对重重阻力,尤其是一些决策者“考虑到人均GDP,因为放开之后可能会短期内出现人口增长,政府官员担心摊薄GDP”。

  另外,一般观点认为,最大的阻力来自已经形成的计生利益集团。

  审计署特派员驻西安办事处处长王小军在审计署网站上撰文透露,在县级计生部门集中征收抚养费的地方,有着大量少报、漏报违法生育人口的情况;而在委托乡镇代征抚养费的地方,由于乡镇一级分成较多,积极性很高,存在扣减资金不上缴财政、侵占挪用社会抚养费等问题。社会抚养费成为地方计生部门的重要收入来源。

  根据吴有水的调查,许多县级政府甚至规定80%至90%的社会抚养费归当地计生部门。而至于这笔钱的最终流向,很少有人说得清楚。

【编辑:董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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