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本通过核事故索赔时效延长法 时效延长至10年

2013年11月27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共同社报道,日本众院文部科学委员会会议27日一致通过了有关福岛核事故产生的损害索赔权时效的特例法案,将《民法》规定的3年延长至10年。

  报道称,2014年3月11日是核事故发生3周年,在法案通过前,许多灾民的索赔权可能将失效。预计该法案将在本届临时国会期间获得通过。

  此前另一特例法在今年5月通过,即便超过时效亦允许索赔,但该法规定适用对象仅限于向“原子能损害赔偿纷争解决中心”提出申请的人。由于外界批评该法“不够完善”,自民、公明两党考虑通过议员立法展开救助。

  2011年3月11日,因日本发生里氏9.0级地震,福岛县两座核电站反应堆发生故障。其中第一核电站中一座反应堆震后发生异常导致核蒸汽泄漏,于3月12日发生小规模爆炸。随后,福岛核电站还多次发生核污水泄漏事故。

【编辑:李夏君】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