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日本自卫队严惩举报者 系行政机构隐瞒信息本质

2013年12月10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日本朝日新闻》中文网报道,日本海上自卫队针对“立风”号护卫舰船员自杀事件,已开始办理对一名少校进行惩戒处分的手续。此前该少校曾揭发“被隐藏的显示(该船员)遭受欺侮的调查文件”。

  2004年该船员自杀后,海上自卫队对“立风”号上190名船员就“是否存在欺侮现象”进行了问卷调查。

  但2005年该自杀船员的遗属请求公开此次问卷调查结果时,海上自卫队回答称“(调查文件的)原件已经销毁”。当时该少校负责自杀船员遗属的诉讼,他知道调查问卷的原件其实还保存在工作单位。

  2008年,他向防卫省的公益通报窗口进行举报,但海上自卫队并未承认。2012年自杀船员遗属向国家请求赔偿的诉讼中,该少校在提交给东京高等法院的陈述书中主张,“海上自卫队隐瞒了(调查)结果”。

  该少校的揭发令事情无法继续隐瞒下去,海上自卫队于2012年6月向自杀船员的遗属公开问卷调查原件,并进行道歉。负责审查信息公开制度实际执行状况的内阁府审查会今年10月曾针对该事件对海上自卫队进行审查,并严厉批评称其“想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在2008年举报时,该少校把与调查有关的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据保管在自己家中。海上自卫队主张此举违反了部队纪律,已办理手续对该少校进行惩戒处分。对此,该少校认为“(自己)是出于正当目的,不属于违反(纪律)”,表示将抗争到底。

  12月6日《特定秘密保护法》成立,人们担忧行政机构通过该法律隐瞒信息。而该案件反映出,就连针对非机密文件的揭发举报也变得愈加艰难,日媒认为日本行政机构隐瞒信息的本质是根深蒂固的。

【编辑:程兰艳】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